政策法规

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016-10-12 14:01鞍山市童梦同圆公益协会1082

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遵循的要求


根据《慈善法》第三十八、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第一,按规定向捐赠人开具相应票据或者做好相关记录。这里要强调三点:一是慈善组织向捐赠人开具的捐赠票据必须是从财政部门领取的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不能以本组织的收据和其他票据代替。二是捐赠票据应当载明法定的内容,包括捐赠人、捐赠财产的种类及数量、慈善组织名称和经办人姓名、票据日期等。三是如果捐赠人匿名或者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慈善组织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对接受捐赠的日期、捐赠财产的数量、经办人等详细记载,以备查询。


第二,应捐赠人要求与捐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慈善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书面捐赠协议包括捐赠人和慈善组织名称,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用途、交付时间等内容。”只要捐赠人提出要求,慈善组织就必须与捐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除了法律规定的内容外,捐赠协议还可以包括慈善组织与捐赠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比如争议解决办法、免责条款、违约责任等。


要尊重捐赠人的权利


对慈善事业的促进和激励,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对捐赠人的激励和保护来实现的。《慈善法》专章规定了慈善事业的促进措施,也专门规定了捐赠人的权利,以保护捐赠人的热情。《慈善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慈善组织应当及时主动向捐助人反馈有关情况。慈善组织违反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滥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捐赠人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这一条以及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捐赠人主要享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权利:


一是要求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权利。捐赠人可以不签订书面捐赠协议。为了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捐赠人可以要求慈善组织签订书面协议。


二是约定捐赠财产的用途和受益人的权利。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处分的权利。捐赠人捐赠的是自己的财产,在符合《慈善法》第三条规定的前提下,捐赠人原则上可以决定捐赠给谁,也可以决定捐赠财产的用途。接受捐赠的慈善组织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


三是知情权。这是法律赋予捐赠人的重要权利。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慈善组织应当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对捐赠人知情权的保障,也是对慈善组织款物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机制。


四是监督权。慈善组织违反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滥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捐赠人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