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继续了解一下志愿者管理的八条法律建议——建议八
2018-08-25 17:06鞍山市童梦同圆公益协会238
志愿者,是慈善活动重要的参与主体,他们用无私精神帮助他人,成就他人。慈善组织,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组织主体,组织志愿者参与其中,开展大量的慈善活动。他们都为中国慈善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尤其是2008年以来,中国的志愿者精神被世界所传颂。
所以慈善组织在使用志愿者过程中,承担着非常大的法律责任。那么作为慈善组织从法律上如何规范的使用志愿者呢,什么是志愿者使用的正确姿势呢?从实务角度给慈善组织提一些建议:
建 议 八
明确志愿者补贴而非报酬
《志愿服务条例》明确规定,志愿者是自愿和无偿的,也就是志愿者并不会因为他提供了服务而取得相应的劳动对价,志愿者也不应当要求机构给予报酬。但是志愿者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一定会产生成本,如交通,住宿,餐饮等开展志愿活动的费用,那么作为机构是可以给予志愿者补贴的,但是作为慈善组织而言,相关的文件、协议表述应当准确表述这个属于志愿者补贴,而非报酬。一方面,可以防止慈善组织以志愿服务方式替代劳动用工,对志愿者不公平,另一方面,也可以保障慈善组织跟志愿者的关系不被认定为劳务或者劳动关系。
建立志愿者的法律管理体系,不仅仅是要规避慈善组织的风险,同时也是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